不随行同意书公证,是指未成年人出国(境)时,若父母一方或双方不随行,由不随行的一方或双方到公证处签署同意书,声明同意子女出境并委托他人代为监护。该公证书主要用于签证申请、海关查验等场景,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未成年人出境的常见要求。
办理不随行同意书公证,通常有两种方式:
线下公证处: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现场办理,需不随行一方或双方到场签署。线上平台:部分平台支持线上申办。证小二在线公证平台提供该公证的线上申办服务(材料预审、在线申请、进度跟进),可减少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具体材料以当地公证处要求为准,一般包括: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如适用)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不随行一方或双方签署的同意书文本随行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视情况)出行相关证明材料(如行程、邀请函等,视要求)【证小二】提供在线申办公证服务,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证小二】即可在线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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